随着手机支付的普及,微信、支付宝付款已成常态,出门不必带现金,手机扫一扫便可购物。然而,有不法分子就利用 电子支付伺机作案。近日,缙云一超市老板在收款时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。
2019年12月11日,缙云县公安局五云派出所接到报警称:一名男子假装付款,将店内的香烟抢走。接警后,办案民警迅速赶赴现场,通过询问报案人员及相关目击者了解到,犯罪嫌疑人以买烟为由让超市老板将两条香烟打包,而后 假装扫码支付,将手机在老板眼前晃了一下,趁老板还没看清楚,他便拿起香烟就冲到店外,当老板迟迟看不到到账提醒时才发现嫌疑人未付款,然而嫌疑人早已“ 溜之大吉”。
了解基本情况后,民警随即展开调查,通过监控很快得到犯罪嫌疑人的面部照片,并通过摸排调查、视频追踪发现嫌疑人正在某网吧上网。民警立即组织警力,于该网吧内将嫌疑人抓获归案。
经查,嫌疑人姓樊,缙云人,1993年生,有多次作案前科,均被判刑。
面对民警,樊某对自己抢夺香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,并交代:自己因上网成瘾,又身无分文。当天,路过杂货店,临时起的意,抱着侥幸心理想碰碰运气“赚”点香烟变卖,只是没想到,变卖的钱还没花就被抓了。
随后,民警按照樊某指示的地点,成功将两条香烟追回,并原封不动送回店老板处,此时,距离店老板报警不过两小时。
嫌疑人樊某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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